- 手机:
- 15206033845
- 电话:
- 0898-08980898
- 邮箱:
- admin@eyoucms.com
- 地址:
- 海南省海口市
2026年春节将至,为营造我区欢乐祥和的节日氛围,方便群众购物,经研究决定,在我区城区部分路段设置临时年货市场。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:
(二)申办所需手续及地址:本人持身份证及复印件到市场发展服务中心一楼(槐新路与商都路交叉口向北20米),办理临时摊位经营许可证。
4、保持摊位周边卫生整洁,当天经营结束对经营区域进行打扫,确保无各种垃圾和废弃物。
各经营者不得在摊位存放易燃易爆物品,不得设置火炉等取暖设施,使用电器取暖的确保摊位周边安全。
春节将至,为繁荣市场经济,规范城区年货市场经营秩序,方便市民购置年货,确保广大市民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新春佳节,经研究决定,现将2026年春节临时市场有关事宜公告如下:
春节临时市场设立时间:2026年2月5日至3月4日(农历腊月十八日至正月十六日),到期后所有临时摊点必须按要求自行撤离。春节临时市场由洛宁县城市管理局负责统一管理,下设春节临时市场管理办公室,办公地点为凤翼路106号(原国税局办公楼),凡有意愿到市场内销售的临时经营商户,请于2月6日前到春节临时市场管理办公室登记报备(联系电话)
(一)年货市场摊点经营者,要服从市场管理各项规定,规范经营,禁止超区域、超时限经营,在未划定年货市场的地方和店铺门口不准摆放销售年货;不得影响群众正常的工作和休息、干扰正常的交通秩序。
(二)市场内不得随意搭建帐篷等经营设施,禁止销售烟花爆竹等易燃易爆违法商品以及带有不健康、赌博、欺骗色彩的商品,一经发现,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。
(三)经营商户对其摊位周边的环境卫生负主体责任,遵守市场管理要求,自备垃圾箱、垃圾袋、扫帚、抹布等清洁用品,保持摊位周边卫生干净整洁,自觉管护好城市绿化和市政设施,做到摊位前“三包”。
(四)经营期间禁止使用高音喇叭等音响设备招揽顾客,凡存在占道经营、非法经营、扰乱市场秩序等行为的个体商户,有关部门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,取消经营资格,并进行相应处罚。
(五)如遇重大活动需要或突发事件,各经营户应无条件配合调整经营时间或关闭临时市场。
自2026年2月2日(农历腊月十五)开始,至2月16日(除夕)结束,共计15天。













